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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做好台风天气和高温天气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9 09:09点击量:2552来源:福建博业建设集团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做好台风天气和高温天气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厦建工〔2022〕68号 发布日期:[2022-07-19 08:58] 【字体:  】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市建筑废土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我市近期持续高温,极端恶劣天气增多,为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和防台风工作,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做好持续高温天气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22〕71号)、市安委办《关于做好暑期高温天气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22〕95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做好住建系统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建电〔2022〕19号),把恶劣天气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建筑行业从业人员人身健康安全,防止因高温和台风暴雨引发各类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范高温酷暑天气

  (一)适当调整作业时间。改善一线工人劳动作业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尽量避开高温时段室外露天和高处作业,适当增加作业职工的轮休,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不得为抢赶工期随意加班加点,防止工人因中暑或疲倦乏力、劳累过度等导致事故发生,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做好防暑降温措施。在高温天气期间,要为露天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做好降温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要求,达不到要求的要责令整改。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时,11:00-15:00严禁室外露天作业。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应搭设凉棚和饮水点,备有足够的饮用水、凉茶及清凉油、藿香正气水等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三)确保现场防火安全。加强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制,加强巡查检查,防止露天高温暴晒。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加大对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引发火灾事故。

  (四)加强高温防护宣传。通过板报、班前活动、交底会等,向作业人员普及高温中暑急救等医学常识和应对措施。加强一线职工防暑降温和预防中暑常识教育,提高职工高温作业自我防护意识。

  二、防范台风极端天气

  (一)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密切关注台风极端天气预警,通过广播、微信、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让作业人员及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有效防范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凡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视情况坚决组织人员转移,在危险消除前确保撤离群众不得擅自回迁。

  (二)加强重点部位检查。重点检查工地下穿通道等重要地下空间和低洼地带积水情况,紧盯工棚、样板房、办公室、彩钢板房等临建设施,尤其是受雨水浸泡的区域,以及位于低洼地带、山洪泥石流灾害易发区等高危区域的临建设施,加强隐患排查。

  (三)做好应急处突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突的预案准备、队伍准备、物资准备,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防雷、防水、防潮、防泄漏、防高温应急演练。密切监测预警,加强巡查监控,进一步做好台风极端天气防范工作,发现重大险情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强化人员值班值守。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有突发事件

  能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市废土站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切实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排除,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对检查发现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的,要立即督促整改;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伤亡事故的,要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同时,各单位应加强疫情防控,严格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劳务人员有限空间和人员聚集作业时科学佩戴口罩等要求,保持适当距离,减少人员聚集,加强通风消毒,勤洗手、勤消毒。

  厦门市建设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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