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福建省及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综合应用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发挥信用评价在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2017〕251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9〕2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投资绿化工程项目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9〕98号)及《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修订)》(厦市政园林〔2019〕90号)等有关规定,将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及我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综合应用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之一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依法必须招标:
(一)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备安装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单层配套建筑、小品、花坛、水系、驳岸、喷泉、假山、雕塑、绿地广场、园林景观桥梁、园林绿地内的道路、给排水管网、强弱电设施等;
(二)单独发包的道路绿化等工程。财政投融资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河道工程项目中,绿化工程招标控制价在40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部分应当单独发包。
二、依法必须招标的园林绿化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简易评标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其中400万元≤招标控制价≤600万元的工程项目采用简易评标法;招标控制价>600万元的工程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三、依法必须招标的园林绿化工程的信用评价应用规则除应当按照闽建筑〔2019〕21号文第四点执行外,同时适用以下规定:
(一)采用简易评标法的绿化工程项目。招标人可同时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投标人的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BB-级及以上等级作为实质性要求。
(二)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绿化工程项目。
1.招标控制价<3000万元的,招标人可同时设置投标人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BB+级及以上等级作为实质性要求;
2.招标控制价≥3000万元以上的,招标人可同时设置投标人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作为实质性要求。
(三)依法必须招标的园林绿化工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招标人可同时设置投标人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作为实质性要求:
1.市级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或重要工程项目;
2.市委、市政府确定需应急建设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3.抢险救灾为目的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4.代表本市参加的国内外重要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四、根据《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厦建筑〔2019〕57号)和《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修订)》(厦市政园林〔2019〕90号),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人可以在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作出规定,拒绝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参与投标;招标人如接受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参与投标的,应当在报送招标文件备案时一并书面说明理由。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此前本市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2020年3月25日
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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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boye059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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