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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版)》等两个招标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1 15:23点击量:1714来源:福建博业建设集团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版)》等两个招标文件的通知
文号:厦建筑〔2022〕107号 发布日期:[2022-09-22 08:39]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及《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版)的通知》(闽建筑〔2022〕5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两个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做如下调整(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一、招标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及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且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发布。

  二、满足母子公司联合体投标相关规定的,联合体投标人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业绩、信用分别以联合体任一成员为准。

  三、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控制价时公布以下清单及其综合单价:

  (一)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二)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清单;

  (三)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清单。

  四、计价规定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执行《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工程计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建筑〔2022〕85号)的相关规定。

  五、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总承包、材料及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及担保保函的,应采用《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版)》中的《投标保函(独立保函)》格式。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的,应使用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保险人应在保单中的特别约定条款中注明以下责任,如无注明则视为无效保单。

  1.保险人在投标人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承担保证保险责任。

  2.本保单为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本保单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28日(含)。

  六、2022年10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招标项目,应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1-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22年版,2022年9月厦门修订版)

  1-2.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22年版,2022年9月厦门修订版)

  2-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22年版,土石方及场平工程--厦门版)

  2-2.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22年版,土石方及场平工程--厦门版)

  3-1.招标控制价告知单(格式)

  3-2.发包价告知单(格式)

  4.最高投标报价限价告知单(格式)

  厦门市建设局           

  2022年9月20日

  

附 件 下 载:
·107号文附件.zip

原文链接: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版)》等两个招标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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